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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000905)股吧_厦门港务股票行情分析

特斯比特2023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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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板块

福建板块 港口水运 免税概念 融资融券 一带一路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打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寄卖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副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港口综合服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散杂货码头装卸及相关综合物流服务、商品贸易、建材销售等。

港口服务业

从我国港口吞吐量和GDP的变化规律来看,我国港口吞吐量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而港口吞吐量的增长将会直接促进港口业务的发展。在全球政治不确定性下降、发达经济体增长回暖、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多重利好影响之下,全球经济企稳向好,全球港口行业也开始复苏。但港口行业企业的经营情况不仅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航运市场等共性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受到港口企业自身发展阶段、资本结构、业务构成等个性因素的影响。国内经济正处“转型调整”关键期,经济发展新常态引发激烈的港口市场竞争,促使港口企业不断加快全球供应链理念引领下的转型升级。

区域优势

"公司是厦门口岸唯一一家以港口为依托、拥有完善的物流通道、完整的物流链条及高端物流专业人才和信息网络的企业,在船舶代理、装卸、公证交接、助靠离泊、仓储、运输等等港口物流领域处于行业领先者的地位。公司业务贯穿货物进出港所涉及的航运代理、理货公证、报关、陆运、集拼、报关、仓储、集装箱堆存等各环节,构成了完整而高效的港口综合物流服务供应链。

港口物流 

公司拥有东南沿海实力最强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全省规模最大的散杂货装卸码头,厦门港唯一的内贸集装箱装卸码头,福建省规模最大的集装箱运输车队,厦门港唯一提供海上专业拖轮服务的企业和先进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拥有密集的物流网络,与世界一百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关系,在国内经济发达的沿海和沿江地区形成密集的业务网络,并延伸至内陆经济开发地区和铁路枢纽城市。公司业务贯穿货物进出港所涉及的航运代理,理货公证,报关,陆运,集拼,报关,仓储,集装箱堆存等各环节,构成了完整而高效的港口综合物流服务供应链。

船务公司

2015年12月9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简称“船务公司”)为了满足港口迅速发展对拖轮的需求,保证厦门湾作业需要,也为了开拓厦门湾周边拖轮市场及沿海拖带业务提供保障,拟总投资约 12,600 万元购建四艘 3676KW 全回转拖船。拟购建的四艘拖轮以推进功率3676Kw、航速13.5kn、系柱拖力60吨、两层半甲板室、上排烟的主流全回转拖轮。经测算,以1-5年期贷款利率4.75%为折现率,项目累计净现值为16024.18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7.53%,动态回收期为6.5年。

拟2亿元收购石狮华锦码头储运公司股权并增资

2017年9月1日公告,公司拟以20,451万元现金收购石狮市华锦码头储运有限公司75%股权并控股经营该公司,在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后,对华锦码头同步增资30,000万元。本次标的公司100%股权价值的评估值27,771.67万元,经协商确定为27,268.17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厦门港的主要货源生成地获得码头资源,有助于公司货物吞吐量得到提高,进一步做强做大码头主业,实现公司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网络布局。

古雷港发公司

2015年10月17日公告,为加快厦门港古雷港区的开发,更好地为古雷港区石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优质的配套服务,促进临港产业经济发展,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古雷港发公司”)拟投资 12.68 亿元人民币建设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北 1#、2#泊位工程。

完善供应链

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占比90%)主要从事助轮船靠离泊,拖驳船服务,港口货物中转,物资储存,装卸货物,港口消防服务,海上船舶修理,该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39亿元,净利润6617万元。

股东回报规划

2015年3月20日,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一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与经营发展计划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8年12月21日公告,为将公司打造为区域内领先的港口物流及供应链综合服务商,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购置拖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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